辨识善知识

曾银湖 2003/9/28

声明:本文拒绝转载、转寄或列印

        顷接获2003/9/10苏谛果比丘寄自泰国的信函,内容详细地转述了苏谛果比丘和他的师父(Wat Pa Darn Wiwek的住持)热切希望帮助师公(Maha Boowa摩诃布瓦)达成「森林佛寺救国运动」的愿望—募集一万公斤黄金和一千万美元,并说明大约经过五年的努力,现在已募得七千公斤的黄金和九百万美元了(指定要黄金和美元)。苏谛果比丘希望台湾有坚定信心的法友们,也能把握这殊胜的机会共襄盛举深耕福田。 

        回想自己曾经耗费17年的光阴在大乘信仰上,於1987年才开始背起行囊,数度奔赴泰国、斯里兰卡等南传上座部佛教国家寻访、供养「声闻僧伽」。转眼间,又过了将近17个年头。这段期间,虽然一再地发现南传上座部的僧团里,普遍存在著松散或被扭曲的律丁和充斥著民俗的迷信仪式;但心中并没有丝毫的失望,反而很同情他们生在佛陀灭度2500年後的今天,经历外国入侵、灭教的蹂躏(斯里兰卡)和殖民主义的统治(斯里兰卡和缅甸),近代又因***唯物思想的扭曲(缅甸和西双版那),以及资本主义的风靡(泰南);南传上座部佛教当然无法保持佛陀时代的僧团水准。因此,寻访「声闻僧伽」的目标并未以具足「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的高标准来期望於今日的僧团,只希望能找到谨守227条比丘律的僧团,於愿足矣!所以自1992年亲访摩诃布瓦以来,一直庆幸能在泰国东北找到尊者阿迦曼的修习体系,进而建立起对当代「声闻僧伽」的虔诚信心;也认为今日世界上,可能唯有在这个持戒严谨的头陀行修习体系里,才能追溯佛陀时代的僧团遗风。 

        公元2000年,陪同多位法友联袂前往泰国东北的帕邦塔寺,专程供养摩诃布瓦所领导的僧团。当时,经在乌东泰尼机场看到乐捐箱上摆著摩诃布瓦的照片,心里虽然有点疑惑,但仍不敢确定这是由摩诃布瓦所主导的活动。那时,在帕邦塔寺里也曾经眼见信众奉献黄金和金钱的状况,虽然有净人经手,但整个施受的过程并不严谨—施受双方均未表明金钱的用途,反而处处流露出一股世俗功利的气氛;尤其是面对台湾居士要求供养一间库堤的代金时,摩诃布瓦却坚持要用於一般供养。当时虽然有些失望,却也只得恭敬地接受布瓦的安排。如今,读过苏谛果比丘的来函之後,才更清楚地显示出这些金钱可能的流向。令人难以接受的是,即使是一般供养的代金,也应归属僧伽所有的四事供养物,没有理由转赠做其他世俗用途才对。对照尊者阿迦曼传里(p.129)那篇「各种弟子们的禅境」所描 述的故事:有个省长带著一群政要和两个比丘(尊者的弟子)来访,要求尊者阿迦曼合作募款盖学校的故事。尊者阿迦曼从不涉及营建和请求民众捐钱的事,因此特别训斥这两个比丘:什么是一个出家人的义务和责任,什么则不是(出家人除了为心意开发和内明之外,不为任何事情奋斗。)言犹在耳,摩诃布瓦竟然因为王室的关系而做出如此知行不相应的事情,荒废了僧人修习解脱和内明的本分,更卷入了政经纷扰的漩涡里,这岂不是公然违背了尊者阿迦曼的教导? 

        20035月间,有一位法友寄了一份有关「阿罗汉会流泪吗?」的资料给我。概略地阅读了该篇演说的几段内容之後,我直截了当地答覆那位法友说:摩诃布瓦公然表白自己早就证得究竟解脱的「过人法」,这明显而严重地违破了比丘律。再说,一个阿罗汉怎么可能接受国王的请托(泰王和王后於金融风暴後曾两度拜访请求协助)而投入六年的光阴(1997~2003)来为特定的世俗(法)人(国库)募集金银呢?这岂不是等於担任在家人的仆使?而设定募款目标预定以四事供养的贵重僧物来赠与特定的俗人,更是违背世尊在戒律中的教导(详见巴利律典,世尊在「第四波罗夷」内容中相关的开示。这绝对不是一个「舍」字能予强辩的,因为「舍」是丢弃,丢弃是没有特定对象的,有特定对象的给予叫做「赠与」而非「舍弃」。而以瞋怒的用语来回应批评者, 也明显地偏离了对众生应有的慈悯之心。同时,我也表示自己正设法要把对「声闻僧伽」的净信之心,逐渐转向美国慈林寺,希望拥护由尊者谭尼沙罗(巴利律英译Monastic Code的译者)所 导的僧伽。但我对该寺并无实№参访的经历,并未积极推动这项构想。 

        20037月间,因为家聚的机缘,有机会重新浏览摩诃布瓦在「尊者阿迦曼的禅修模式(第13章)」中解说有关「禅思的方法」,才发现内文中有一些错误的观念,例如:摩诃布瓦认为「佛陀的投入乃是失去意识而昏倒三次;而他的声闻弟子,有些经行到脚掌流血,也有眼盲,种种艰辛。但是,结果他们获得内心的庇护,那是至 高的、无上的、至宝的、至尊的、最奇妙的,超越世间一切事物的;这就是他们所失掉而获得的报酬和成果。」然而,「昏倒、流血和眼盲」都不是「正精进」,也不会产生「超越世间一切事物的结果」;事实上,尊者阿那律和尊者二十亿耳曾因「眼盲」、「血流」的挫折而「思悔欲退」,想要还俗去做功德业或享受世俗五欲之乐。後来因为得到世尊善巧的教导(弦太紧、弦太松都拉不出好声音来)因此「取相」成功,以正确的方法精进禅修,才能得到内明、解脱。摩诃布瓦又说「那些修习禅定的人很容易耽溺於其中,全然没有兴趣用任何方法去矫正它,因为这个境界是如此的宁静安详,很容易沉溺其中。最後,尽管心意看到无明所引起的,亢奋里面的毁灭性,它还是沉溺於禅定,其实那没有什么,只是无明的家。」事实上,杂阿含经里明确记载著:修习安那般那念的正定不会让人产生「耽溺之乐」。只有在禅定中失去正念,陷入恍惚之境的「邪定」者才会耽溺其中。因此,禅定也绝对不会是「无明的家」,反而是「内明」的家才对。摩诃布瓦上述的言论,显然对於「正精进」和「禅定」都有认知上的偏差。 

        由於唯恐自己的肤浅造成误判,因此,尽管经过了长时间(三年多)的反覆观察思维,除了答覆上述那位法友之外,始终不曾公开说出真相。这绝对不是为了不敢承担误导法友的责任,或是害怕一旦否定自己所信仰的偶像会很丢脸或尴尬;其实真正令人担心的是,面对人们所尊敬的「阿罗汉」,在没有足够而明确的证据之前,如果贸然加以批判,很有可能犯下「毁谤圣僧」的罪过,那岂不是严重地背离了「於僧不坏净」的信念? 

        如今,从「各种弟子们的禅境」、「禅思的方法」、「阿罗汉会流泪吗?」和「苏谛果比丘的函件」…等各项资料,都一一提供了明确而充分的证据,已经足够做出客观、具体而肯定的辨识与判断。所以,我决定忠实地向各位法友表白自己的认知。我希望各位能够据此做出独立的思考和判断,进而辨识并抉择自己所乐意亲近的善知识,这乃是修行人首要而且是责无旁贷的关键性要素。我无意要求法友们都认同个人的判断,却必须因为自己认定的失误而向多年来赞助迎福寺的法友们(尤其是α家族)致上深深的歉意!同时也声明迎福寺不再以认同摩诃布瓦为师的体系作为声闻僧伽的典范。 

        放弃「迎僧」的理想当然是人生旅途中痛苦的挫败,骤然而来的感伤程度应该远超过当年放弃职场名利时的感受。然而,万分无奈地慨叹时已不我与!自己已经年逾半百,还能有几个17年可供远游、寻觅、等待?不过,尽管如此,仍然很庆幸自己在这段期间又因为对读「南北传圣典」的机缘,得以让道、果、禅定的次第如实显现,个人对佛、法、僧、戒的信念将不会有丝毫的动摇。纵使南传上座部的传承都已经失去了「声闻僧伽」的风范,我也不会沮丧、灰心,因为那正好鞭策著我们重新调整方向,「依经依律」,「依四大教法的准则」,直接追溯佛陀时代的「原始佛教」。当然,今後也会将「声闻僧伽」的定义重新认定为「佛世时的僧伽」,亦即:「佛陀在鹿野苑初转法轮时,由五比丘所构成的僧伽」、「佛陀游化人间时,追随佛陀和1250位阿罗汉的广大僧伽」、「净信佛陀涅槃那年,500位阿罗汉在王舍城完成结集经律的僧伽」以及「历代依法依 律修习成就的四双八士」。同时,个人也会更坚定地以质多罗长者作为终生修习的榜样,继续朝向「阿那含果」的目标奋进。当然,如果机缘许可的话,我也不会轻易放弃以其他可行的方式,例如:科学检测的技术,具体而有效地提供法友们作为开发或提升心意的参考! 

        1984年,当我阅读印老的「杂阿含经论汇编」而发现原始佛法之後,却因为眷恋大乘师徒之情,蹉跎了五年才下定「吾爱吾师,更爱真理」的决心,舍离非法。如今,我却又因眷恋摩诃布瓦是尊者阿迦曼的弟子而蹉跎了三年多,才肯下定「依法不依人」的决心,舍离非律。愿我所犯下的严重错误,能够成为各位法友的借镜—修习佛法的首要步骤,一定先要谨慎地辨识并亲近善知识。一旦发现错误,更不应该受到师徒之情的牵绊而难以自拔。愿各位法友都能「依经依律」而正确地辨识并敬爱真正的善知识!